好!消!息!
公安部今天召开媒体发布会
通报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改革手段
及2018年以来有关改革手段落地状况
小型机动车驾照可以“全国通考”!
6月1日起!10项新手段马上全部实行~
还有这类好消息!
快点来看——
1、推行小型机动车驾照全国“一证通考”
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在国内任一地申领小型机动车驾照,不需要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港澳台居民可以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国内任一地申领。
2、实行小型机动车驾照异地分科目考试
申请人申领小型机动车驾照期间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需要居住地发生变更的,可以在国内申请变更一次考试地。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现居住地汽车管理所申请继续参加其他科目考试,已通过的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
3、试行大中型客货车驾照省内异地申领
◆ 对在省(区)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照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不需要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 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照。
4、扩大汽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
◆ 在原有15个试点城市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
◆ 对机动车辆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汽车迁入地汽车管理所申请并办理,不需要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降低群众两地间往返。
5、实行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 申请人可以在国内任一地直接检验摩托车,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不需要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 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需要按期检验时,机动车辆所有人可以直接到公安交管部门申领检验标志。
6、简化机动车辆抵押登记手续
◆ 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辆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无需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用电子印章。
◆ 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便捷群众办理机动车辆抵押登记。已达成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的,实行机动车辆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交管部门网上比对核查。
7、扩大用原号牌号码范围
◆ 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辆所有人名下的同号牌类型的非营运汽车,可以申请汽车间互换机动车辆号牌号码,更好满足群众和单位的需要;同一机动车辆一年内可变更一次号牌号码。
◆ 放宽用原机动车辆号牌号码时限,原车注销、迁出或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8、实行机动车辆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
推进在机动车辆销售企业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发放临时行驶车号牌,便捷群众买车、领取临牌后即可上路行驶。
9、全方位推行汽车购置税信息联网
全方位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达成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辆登记不需要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
10、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
深化“网络+交管服务”,推广应用12123语音服务平台,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看、业务预约/受理、网络平台用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